2018年7月4日,住建部发文宣布将于上海、深圳两地开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试点”,并同步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制度,一时间激起热议。工程总承包制运行现状如何?对设计单位而言,本次试点将产生什么影响?对此,有方对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副总经理李晖、总建筑师黄晓东进行了采访。
李晖表示,本次试点是对2017年19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相关要求的延续,核心是对工程总承包模式、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咨询的强调。“我不认为这是有些声音简单归纳的‘施工抢了设计的饭碗’,我认为它实质是在强调设计在工程总承包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咨询服务。”
李晖称,以往的总承包方以施工单位为主,现在“鼓励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设计院也可以牵头做总承包”。现在的竞争是资源整合能力的竞争,是对统一管理工程全过程的强调——“而我认为,这一机制以设计牵头更有优势,而设计院是设计人才集中的地方,综合技术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更强。”
然而现实状况可能没有那么乐观。黄晓东认为,在中国目前建筑业生态中,就资本和人员规模来说,设计企业的力量与施工单位相去甚远,“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当整合成为趋势,设计单位本身如果跟施工、资本方没有关联,将很难抗衡,纯设计企业将日渐被捆绑在以施工为主的企业上。如何保持设计的相对独立和质量深度?这是需要在实施细则中加强探讨的问题。
李晖表示,总承包模式有利于造价及工期控制。此前,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环节相对独立,各自有关注的利益。而总承包集中招标、减少分散交易环节的特性,有利于降低成本。此外,业主方的管理工作也将得以简化,管理工作因此能向监管转型。“而在工期的层面,在过去,工程中各环节都有自己的节点;整合后,一体化的流程可以使衔接的空档期被更好地利用,进而提高工作效率。”
对以上几点黄晓东表示赞同,“总承包企业与施工图设计的‘捆绑’,这一理想是好的”,他同时表示,面对本次调整,设计单位如果希望保证质量,所提供的服务就必须向后再深化;而在设计费基本没有增长、收回费用也很困难的现实面前,这将是对设计理想的挑战。
住建部在7月4日的复函中强调,在沪深推进总承包企业编制施工图试点时,要“同步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黄晓东表示,如果这些改革都能逐渐完善在实践中,将更能保证设计方在建造全过程中的话语权。
李晖表示,总承包制的压力可能倒逼出设计院向工程公司的转型;黄晓东同样指出压力可能带来的正面影响:“在过去,设计方提供的施工图文件能够满足验收规范,然而本次变革可能会推动设计方将施工图深化得更为细致,对细节的把控更加到位。”
然而一个严峻的现实是设计院人才的进一步流失。在总承包企业的角逐中,要开始做施工图的施工方需要引入设计人才;而若继地产之后,施工单位也加入目前“挖人”的队列,面对甲方、施工单位相对雄厚的资本,短期内设计院人才的流失近乎不可避免。黄晓东补充道,身处施工、地产方的设计师囿于企业对工期及成本的考量,在设计上的独立性受限较大。因此,设计行业可能陷入更为弱势的局面,建筑业整体的设计质量也可能受到影响。
文件发布后有乐观者指出,本次改革为“与国际接轨”,“改变了我国施工和施工图设计单位不是同一家的现状,能够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的对外开放”。两位受访人则表示,这是太过简化的说法。
“国外也不是每个国家都有这个模式,在采用的地域中,其间也有很多具体差别”。此外,中外工程环境整体差别极大,以制度上的相似强调“接轨”,并不尽然合适。黄晓东指出,这一试点要循环渐进,在多种兼容的模式下,找到属于中国自己的路。
就此,李晖补充,设计与施工的捆绑也意味着总承包的利益最大化。在中国,这一制度的推进,需要以社会信用体制为基础。它可能造成垄断,但也意味着新一轮的优胜劣汰,新一轮强者恒强的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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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山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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