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中国,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正在不断强化,实现公共利益是现代城市规划的首要目标之一。规划师应该如何捍卫公共利益?面对不平衡的权力关系,规划师应该设身何处、持有何种担当?为了培养下一代的合格规划师,规划教育应该如何向学生灌输职业道德意识?
文森特·纳丁(Vincent Nadin)是《英国城乡规划》作者之一,现任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建筑学院空间规划与战略系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客座教授。作为经验丰富的规划研究者、实践者和教育者,纳丁与我们分享了他对规划师的道德观和责任的看法,希望能为处在转型期的各位规划师提供参考借鉴。
在城市规划领域,您怎么定义道德(ethics)、正义(justice)和责任(responsibility)?
我现在无法翻教科书去查定义,不过作为规划师,我可以说一些我认为很重要的准则。
道德即做出正确的选择,它本质上与伦理和价值观相关。
有时,作为专业人士,规划师不可避免地要去识别什么是正确的做法,或者怎么去避免做出错误的、有违道德的事情。不幸的是,在很多情形下,不同的价值观之间可能是冲突的,形成了复杂的道德困境。职业规划师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道德困境,他们要在不同行动之间做选择,或者给不同的价值观安排优先次序。
比如,如果社会公平正义和对公司与同事的责任相冲突,从道德的角度看是很难完美解决的,有可能你无法掌控整个局面,或者你没有足够的信息和能力帮助你做出选择。所以做出正确的决定并非易事。
但是,社会中的职业人士有重要的责任,因为他们得到了良好的教育,获得了特定的知识和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应当对他们的社会地位负责,做出符合道德的事情,根据职业准则来行动,尽其所能做出最合适的职业判断,而不是根据个人或者是某一特定群体的利益和偏好。
从这个角度看,职业道德和决策时的诚信分不开。为了在规划学科和实践中反映这些品质,很多组织和专业协会制定出职业行为准则,明确维持诚信和恰当行为所需要的条件和规范,帮助规划师在工作中处理道德困境,同时也反映出规划工作当中道德伦理的一面。
公平仍然关乎于道德问题。当我用“公平”这个词,我指的是成本和利益的分配,即“谁得到了什么”。规划师应该时刻意识到他们的规划设计最后在成本利益分配上所起到的实际效果。
城市发展过程中,这些规划设计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一个规划决定会让一些人的土地价值提升,从而成为富豪;也可能会永久地破坏人们的生计和生活品质。
不难想到,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最有权势的参与者常常可以利用规划系统去为他们带来利益。即使在最民主的国家如荷兰,也面临成本利益分配的难题,有社会群体之间的,也有环境和社会资产等方面的,例如文化遗产。
因此,作为规划师,我们要特别注意公平问题。公平的问题既存在于规划过程中,也存在于规划可能产生的结果中。比如在过程中,我们要决定是否让被边缘化的群体参与到规划制定当中。
责任和道德、公平有一定联系。规划师所做之事对其他市民和环境有广泛的影响,因此他们应当负责任地行使他们的影响力。
规划设计师经常要和从事政治的人一同工作,政治家通常对规划负有最终的责任,并要通过民主程序对他们的选民负责。规划设计师不应该对政治过程避之不及,而是应该认识到,规划和设计实际上是给政治决策者有效的建议。通过制定规划和设计,规划师就是在运用自身的影响力来达到广泛的正面效应(有时是负面效应)。
但很多时候,我们在运用我们的权力,却对此浑然不觉。即使在与公众最细微的互动环节中,我们都可以使公众参与成为可能或不可能;和相关利益方不同的沟通方式,可能鼓励或者遏制对方的参与。而现实中更多的情况是,规划设计师在他们的方案中加上专业知识的光环,以一种神秘、难以理解的方式向公众解释他们的规划和设计,这难道是一种负责任的行为吗?
我们知道,城市运作的好坏不仅仅是规划设计师的事情。那么规划设计师对一个地方的成与败负有多大的责任呢?
虽然促进城市发展所采取的措施的执行效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规划设计师负有绝对的责任。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坦然地承认这种不确定性,让更多人参与进来以减少不确定性,并对潜在的后果做好应对计划。
很多情况下,规划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不良后果并非出自他们本意。但规划师没有仔细考虑他们所作所为的后果,这本身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当然,仍有一些错误是来自于规划师将自己的意愿和设想强加于他人。
作为规划师,我们如何保证我们规划设计的项目不会对社会造成长远的不良影响?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有很多的不确定性,规划师永远不可能对决策的结果有绝对的把握,因此在规划系统内需要有自我检查和平衡机制。打个比方,在规划设计过程中,我们应让拥有不同意见的专家,以及所有利益相关方都参与进来,规划师不该回避或无视这些不同的观点。相应地,规划师应当预先准备好资源和机制,以便在沟通失效或者初衷被误解时,可以保证讨论回到正常的轨道上。
除此以外,这个问题还与职业道德密切相关。规划师在体制内,是体制中的一分子。因此我们无需避免和其他人分担共同的责任(例如政治家)。一些规划师喜欢说他们是不带偏见的技术人员,他们仅仅是社会这大机器的一部分,自然有其他人决定这部机器的目标和行动。这个说法是不能被接受的。规划者应当主动分担起公共责任,并明白规划的潜在后果。
但是既然规划师身处系统之内,又如何能够影响社会这个大机器呢?
这很难。曾经一些中国大陆和台湾的代尔夫特校友跟我说,他们在代尔夫特学习了社区参与式规划和公开透明的规划过程,但当他们回到家乡,他们依然设计自上而下供给模式下的小区和建筑,他们仅仅是在完成别人给的任务。我对此感到很同情,但规划师应该继续一起奋斗,去谋求制度结构的改善。
在1970年代的英国,我们讨论“在体制内改变体制”(working in and against the state)这个议题。有人在体制内推进改变是好事,他们可以采用更符合道德的姿态去影响决策过程,并把组织引导到更加符合道德的方向。
比如在很多组织中,第一要务是给股东创造利润,但在你的努力下,企业也可以在经营中实现社会责任。这不仅是私企的问题。实际上,很多公共部门、政府机构已经像企业一样运作,而且他们在决策和行动上有比私企更强大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社会组织就变得很重要,他们可以引起公众对规划后果的注意和意识。所以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社会组织应该结合在一起来相互监督,实现成本利益分配的平衡。
有个关于规划师角色的说法是“向权力诉说真理”(speak truth to power),您怎么看?
这个关于真理和开放式沟通的说法,已有一整套的规划理论。其中最重要的一位作者是John Forester,他的学说受到德国哲学家Jürgen Habermas的影响。
对我来说“诉说真理”意味着通过清晰、开放的沟通和论证,承认并直面在城市发展中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延续Forester和Patsy Healey的观点,我认为规划师的核心工作之一是沟通;在协作式规划中,处在沟通的角色的规划师应当指出证据、进行推论。这已经和做设计方案没什么关系了,而是聆听他人,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帮助他们实现他们的目标。规划方案的功能除了寻找答案,提高人们对问题的认识同样重要。
荷兰的战略规划在某种角度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战略规划中,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经过图像化、可视化,可以帮助这个国家发现新的议题和问题,并且在持续的协商讨论过程中,这些战略被不断地审视和修正。
我推荐Forester的Planning in the Face of Power(1988)和Patsy Healey的 Collaborative Planning(1997),两本书对规划师如何有效参与到复杂社会环境提出了有用的建议,在书中他们指出规划师应当既是技术专家,也是政治战略家。
但是规划师作为个人,看待问题不可避免地会从自己的观点出发,他们可以声称自己拥有“真理"吗?
你说得对。规划师有自己主观的想法和个人的价值观,但我们也可拥有基于职业的视角和价值。由于情况复杂,我们永远不可能得到完全真实的状况。但你可以持续地观察调研、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推理论证、促进讨论、倾听他人。
我们需要将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与自身专业判断相协调。比如,我在英格兰长大,我习惯性地认为我们应当保护乡村环境。所以当有人拿着在乡村地区的发展建设规划向我咨询的时候,我会质疑他们;但我必须退后一步去考虑现实中的问题,思考如果仅仅为了保护而保护会有怎样的后果。其中要考虑的问题很多,包括人们失去了选择在乡村居住的权利,或者找不到便宜的住房。
很多时候政客会利用规划方案作为实现他们政治目的的手段。您觉得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当然这是一件好事。规划师的工作不是要实现规划师自己的目标,设计师的工作也不是要实现设计师的目标。在过去,有些规划设计师会这样想:“现在我有一个好主意,让我们来实现我的想法吧”,其实他们是在幻想他们的职位权力,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认识。
当然我们需要创意和巧妙的主意,但我们必须将这些主意通过政治过程来实现,将技术上的理性评估和政治上的目标结合起来。大家都知道,政治家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他们的目标通常是短期的,而我们则有责任将问题考虑得更长远。
要能够处理以上问题,规划师应该从其教育阶段获得哪些能力或品性?
排在第一位的应该是谦虚。这和一些学生从他们建筑学的教育中学到的是相反的。我认为人们应该发挥创意、想出好主意,但他们同时应该准备好和其他人合作,并清楚他们方案导致的不确定、不可预测的结果。
其次我认为是沟通能力。设计教育往往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专业基础,却忽视了清晰论述和推理的能力,导致方案陈述的神秘化而不是清晰化。
我们需要培养学生对实践中道德问题的意识。在代尔夫特规划设计硕士课程中,我们已经在方法论的课程中加入了职业道德的内容。但我们想做更多,包括和其他部门、学院的合作,介绍更贴近实际的例子和道德困境。这些例子和困境将来学生毕业之后可能都会遇到。
例如,如果有开发商要送你礼物,但他说这仅仅是一个感谢,不与任何利益相关,你会接受吗?有趣的是,当我跟学生们提出这个题目的时候,大多数学生说“会啊,当然会接受,因为接受这个礼物不会影响到我的判断”。但是规划师的责任不仅仅是做出正确的事情,而是做出在别人眼中正确的事情。人们给予你责任和权威,而接受这些礼物会引起他们的疑问。这类困境案例能帮助学生思考他们行动所导致的结果。
我还想将我们的道德教育与我们的国际学生群体建立起更紧密的联系。在不同的国家中,人们对政府有不同的认识、之间有不同的关系,我们应当思考道德和责任原则在世界不同地方应该如何应用,特别是在腐败严重的国家,规划和规划师的职业道德该如何定义,例如印度和一些拉丁美洲国家。
在国家之间还存在专业知识从一个国家直接“复制粘贴”到另外一个国家的问题。虽然这么做能让一些人赚到很多钱,但这绝不是正确的做法。规划师应该理解当地情况和文化,与当地专业者一起,帮助他们发展出为当地规划的能力,而不仅仅是直接提供解决方案。
您认为在大学规划教育课程中,应该如何加入规划师职业道德和责任方面的内容?
这应该渗透到我们所有的教育工作当中,并成为每一个设计课的一部分。我们应该不断地问学生像“谁获利谁损失”这类的问题。
有时让我惊讶的是,这些问题对学生来说很陌生。这曾经是我受到的教育的核心,而且我也见过人们因为规划决策而受到巨大的损失。童年时期我居住在高层公寓,这公寓曾得到大不列颠建筑师协会的金奖。但很快人们意识到这公寓的设计和施工是如此糟糕,它仅仅是为了快速地提供尽可能多的住房,为建造行业带来利润,却几乎没有考虑到公共空间以及人们在其中如何生活。这些公寓在1985年被推倒,但有些人还是会问:“这些房子有什么问题?”显然他们从来没有在里面居住过。
您说道德教育是您所受教育的核心,那么当您还是学生的时候,是怎么接受道德和责任方面的教育的呢?
我在1970年代在英格兰受的教育,当时在西方国家有一股激进主义的潮流。这潮流引起了欧洲社会巨大的变化。我有一些大学讲师和导师曾对专业人士在社会中的角色有激进的批判,所以当时的学生也受到影响,会时刻思考职业道德相关议题。
不幸的是,现在我们似乎回到了旧的模式,有一些明星建筑师和规划公司在世界各地散播他们的设计方案。在1970年代我们对此持非常批判的态度,但现在随着亚洲和拉丁美洲的快速发展,这种做法又成为了主流。这就给设计师们一个机会去幻想他们对空间的影响力:“现在我有一个好主意,让我们来实现我的想法吧。”
20年之后当这些国家回过头看,可能会自问:“我们怎么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呢?”
采访者:刘嘉瑶,Luis Montenegro
翻译:刘嘉瑶
刘嘉瑶毕业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师硕士课程。现为深圳市北京大学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原英文版刊登于Atlantis 2014年第四期。Atlantis是由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城市规划和设计系的研究生编辑及出版的关于城市的学术杂志。除标注出处外,其他图片均出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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