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次新政发布是距离2016年10月4日深圳发布“深八条”以来的又一次房地产严控政策。
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企业限购。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深圳购买商品住房;
2、商务公寓限售。新供应用地的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新政后购买的商务公寓5年内禁止转让;
3、个人限售。新政后个人购买商品住房3年内禁止转让;
4、抑制离婚炒房。购房两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将实施差别化按揭政策。
此次发布的系列楼市管控政策,在我国部分城市已有相关出台政策。如限制企事业单位购房,此前已有上海、杭州、西安、长沙等城市发布相关政策;而个人购房3年禁止转让,被认为是本次新政最严政策之一,此前已有包括广州、成都、西安等50多座城市出台相关政策。
深圳规划国土海洋局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住建部专家、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的政策解读文章:
1、关于企业限购。部分热点项目以公司名义购房数量占到了房源总套数的20%以上,部分手握大量资金的买家通过注册公司摇号购房,对刚需形成挤压;为此,深圳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做法限制企业购房;一是有利于堵住漏洞,避免个人绕开限购政策进行炒房,二是有助于“摇号购房”的公平性,防止企业“与民争利”。政策的出台及时且必要。
2、关于商务公寓限售。近五年,深圳成交再转手的商务公寓占总成交规模的70%左右,近一年半,企业购买一手商务公寓占总成交规模的16.9%,个人和企业炒作商务公寓比较明显;2017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均加大力度,抑制商务公寓投机炒作。该政策的出台,一是有利于抑制投机,堵住社会资金炒作商务公寓;二是确保产业用地供给,发挥商务公寓基本配套作用;三是增加租赁供应,促进企业和个人持有商务公寓出租经营。政策的实施,可能影响开发商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但对规范市场、抑制炒作、保证未来产业发展空间,具有积极的意义。
3、关于个人限售。2017年,深圳产权两次转移时间不满3年的住房占二手房总成交量的46%,二手房炒作较为明显;近两年,北京、成都、西安等50多个城市出台了住房限售政策,抑制市场炒作、稳定房价预期。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抑制短期炒作和非理性购房,防止未来过度抛售可能导致的经济风险;政策仅对新房限售、未追溯已购住房,有利于住房合理流动且富有人性化。
4、关于一直离婚炒房。今年以来,深圳离婚人数增长较快,存在通过离婚规避“深八条”限购、限贷政策投机炒房问题。目前,北京、广州等多个城市已出台类似政策,限制借助离婚炒房。该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差别化信贷政策、补上政策漏洞,也有利于框正社会伦理和公德;政策措施较为精细,有利于避免 “一刀切”对刚需的伤害,措施具体精准也体现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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