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2022-253
项目名称:广州东部枢纽滨江启动区城市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东部枢纽滨江启动区城市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8,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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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广州东部枢纽滨江启动区城市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45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该项书面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该项书面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该项书面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参照“投标函”格式内容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该项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东部枢纽滨江启动区城市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东部枢纽滨江启动区城市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过渡期,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的相关说明,如投标人因以上政策原因未续期城乡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且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有效期限做出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备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此项则依据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有效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信用记录查询主体、对象及查询时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定);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该项书面声明函)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本项目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
时间: 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3年01月3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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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3/8a7ef52a856da83f01857c17265f0607.html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联系方式:020-82667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20-83064172-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020-83064172-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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