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作为主办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作为协办单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作为征集组织机构,现举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3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
项目位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地处珠海南端, 与澳门仅一水之隔,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澳珠极点的核心区。
规划范围和设计任务:
本次征集的工作任务包括三个层次城市设计。
(1)总体城市设计。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陆域面积约8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平方公里。重点描绘横琴未来发展愿景、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促进产城融合、梳理综合交通系统、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2)重点片区城市设计。设计范围为陆域86平方公里,其中尚未开发建设用地约为16平方公里。重点锚固横琴未来发展蓝图,设计深度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
(3)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在重点片区内选择若干重要节点,如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城市创新中心(生产性服务)、标准产业单元、标准居住单元等,对其建筑形态、建筑风貌、街道空间、园林景观、地下空间等开展详细设计。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征集设计周期:约90天。
2. 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协办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3. 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邢亚利、徐兴华、郝晴、马晓新
联系电话:86-10-82575137—256/812
传真:86-10-82575840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规划设计的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城乡规划(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相关资质或资格。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须依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申请人须与境内的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征。
4.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6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E-mail至征集指定邮箱kjysanbu@163.com或递交至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21日17:00 (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将于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开通。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中午12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网(www.hengqin.gov.cn)、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
8.1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均不退回。
8.1.2 应征规划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3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5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6 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1.7应征建筑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权归属于应征人。建筑设计方案使用权转让事宜另行协商。
8.2应征设计补偿金
主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680万元(含税)。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主办单位不予支付补偿金:
(1) 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2) 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 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奖项和奖金的设置
本次方案征集设优胜奖1名,奖金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
8.4征集后续工作:获得优胜奖的应征人应配合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完成后续的方案深化工作。
8.5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6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和英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7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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