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第二档案馆工程项目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函【20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6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专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的国内设计单位,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同)或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关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答疑公告,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24日9时00分前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二)。
5.2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30000/0101/202109/03/003343666f6a81d147a79da6402a75170a57.shtml
招标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1201号
联系人:王巧红
电话:0576-806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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