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连发改行服发【202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2、项目地点: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东、昌圩路南侧;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86597㎡,总建筑面积约95000㎡(其中: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41700㎡,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8000㎡、生活服务及其他用房建筑面积约41900㎡、国际交流中心约3300㎡),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围墙、大门、传达室、室外管网、广场及停车坪等,总投资约为58000万元;
2.4、最高限价:300万元;
2.5、设计周期: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6、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编制设计概算、后续服务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定位总平面图设计(含坐标点、标高)、建筑物初步设计、【含建筑、结构(含基础)、暖通、燃气、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电梯、消防、人防、幕墙、绿化、景观、亮化、大门、围墙、道路(含标识)、运动场、停车场及其它附属工程等设计内容】(含部分项目的二次设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2.7、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职称;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1年1月-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任务书提供设计方案进行投标,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给予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3万元的补偿费用,与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完成项目工作。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8月13日至 2021年8月 20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9 月 13 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教育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518-85838386
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20000/0101/202108/13/0032a8d2bdbf2b4143e986643552dbf19eb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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