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社农〔2020〕288号、江发改投审〔2021〕3号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 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设计
2.2 工程位置: 江海区金瓯路与江睦路交界东北侧
2.3 资金来源: 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和医院自筹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 人民币330000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限额:人民币 238392.5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
3.1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修编)、BIM技术应用(设计阶段)、专项设计、相关专项报告编制、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设计工作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
3.2招标内容:
(1)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
(2)施工图设计(含设计修编)。
(3)BIM技术应用(设计阶段)。
(4)施工招标技术资料编制。
(5)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
(6)相关报建配合。
(7)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
(8)编制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方案。
(9)施工图涉及基坑的内容,须提供基坑支护设计图,并出具相应监测方案(方案及相关说明)。
(10)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相关专项(或专业)施工方案的安全计算部分进行验算复核。
(11)在工程范围内如存在大型管线迁改或小型复杂管线迁改,参与和配合出具专项迁改方案。
3.3勘察设计工期: 140 日历天 (不含审批时间)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4.1 标段1 :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
4.2 标段1 :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设计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资格;
须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8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1月28日 08时30分 至 2021年02月2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2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5.3 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2月23日 09时30分 ,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3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1年02月08日 17时30分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3日 17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3日 09时30分
(1)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总床位1500床,规划用地面积114326㎡,建设用地面积114326㎡,项目总建筑面积拟为3500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20000㎡,地上建筑面积230000㎡。项目估算总投资330000万元,建安费238392.5万元。
(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u00A540548493.35元。
(3)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江门市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4)招标公告3.3修改为:“设计工期: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初步设计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 120 日历天内完成,并完成建筑信息模型(BIM)。 ”
(5)招标公告4.1修改为:“标段1 :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注:若投标人所具有的资质的有效期届满,但根据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规定其资质的有效期可延期的,则还须提供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复印件。”
(6)招标公告4.8修改为:“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40000/0101/202101/28/00449ac474f989ad4a12b9734e59e404e53f.shtml
招标人: 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电话: 0750-386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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