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动公园幼儿园(建筑设计)已由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20】3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凤舞泾路南侧,环尹山湖路西侧
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54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00平方米。幼儿园规模为5轨15班,设计费为89万元
标段编号:E3205010304009665002001
标段名称:运动公园幼儿园(建筑设计)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服务等
工期(天):45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9:00至2021年01月06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13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相关图纸审查及规划报批手续至竣工验阶段现场的所有与设计相关服务等。
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专业范围为:土建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建筑工业化(三板)、基坑围护设计、外装饰设计(含门窗、幕墙及相关深化设计)、厨房设计、绿色建筑(绿建二星)、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内部道路、标识和导视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消防设计(需配合后续内装饰设计出图及审查)等。
五、设计周期:45 日历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六、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
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5、本项目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3 家定标候选单位中,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名未中标的定标候选单位各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经济补偿; 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委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单位,最终由招标人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7、本项目资金为开发区财政承担。
七、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八、关于投标失信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
九、本项目执行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
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01/20201230/6bcf167f-b15b-48e9-ba2d-a9d4551f423c.html
招 标 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陆宇末
电 话:0512-6587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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