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是中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一个国家级人才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生动缩影和国家创新发展的一面旗帜,体现了北京作为首都引领全国科技创新发展的优势地位,也体现了中关村作为全球创新网络关键枢纽的重要作用,承担着科技创新出发地、原始创新策源地、自主创新主阵地的历史使命。中关村论坛创办于2007年,旨在促进全球科技领域沟通交流与创新合作,迄今已举办13届。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9年中关村论坛的贺信中强调,中关村正努力打造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举办中关村论坛,共议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共商全球创新规则和创新治理,促进各国共享全球创新思想和发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升中关村论坛的国际影响力,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南有博鳌,北有中关村”的高标准定位要求,海淀区政府加快规划建设中关村论坛永久会址,打造面向全球创新创业主体的综合性、开放性高端国际论坛,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中关村论坛永久会址选址在海淀区“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与中关村科学城核心区的交汇处,既能彰显厚重的中华历史文化,又能讲述现代中国的创新精神,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文脉与科技创新相得益彰,未来将建设成为全球创新创业者心中的“科技圣殿”和首都市民眼中的“科技会客厅”。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中关村论坛永久会址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国际征集
2.征集范围:本次重点设计范围为西苑操场地块,用地范围东至万泉河路,南至新建宫门路,西至海淀镇机关大院西围墙,北至中直东路的3个子地块。
3.征集规模:总用地面积约7.93万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论坛主会场建筑规模为5—5.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酒店配套设施建筑规模为4.62万平方米。
4.征集内容:完成中关村论坛永久会址主会场、配套酒店等重要单体建筑方案及场地设计方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含会议中心、公共安全馆改造建议)及南北两个区域连通的方案建议。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5.设计周期:应征阶段设计周期约为60日历天。
本项目计划于2020年4月中旬组织应征人参加项目情况介绍会和现场踏勘,届时需应征人首席设计师及其团队参会。本项目预计于2020年5月30日递交成果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有限数量制。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含联合体应征人)数量限定为3个。
1. 应征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主创设计团队应具有城市公共服务等相关建筑项目业绩;同时,首席建筑师须主持并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由建设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具有所在国颁发的从事建筑设计的相应资格或执业许可。港澳台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1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4.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条件。
4.3 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资格预审。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0年 3 月 19 日9:00至 3 月 25 日17:00(北京时间)。
1、获取报名表:
有意向的申请人需在组织机构网站(www.bkpmzb.com)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先行将扫描件PDF格式及WORD格式发送至征集专用邮箱(kejiyuan08@126.com)。原件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同递交组织机构处。
2、获得报名确认:
组织机构收到邮件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意向申请人报名确认结果,对获得确认的意向申请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密码。
3、获得资格预审文件:
意向申请人获得下载密码后,可自行在组织机构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应征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准备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中纸质版:1份正本,2份副本;电子版:2份(载体为U盘,格式为PDF和WORD))后,应于2020年3月31日15:00前(中国北京时间)送达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1 未中选补偿金的设置与支付。
8.1.1 未中选补偿金的设置
主办单位将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但未中选的应征人支付设计补偿金,本项目的未中选补偿金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
8.1.2 未中选补偿金的支付
8.1.2.1 应征人须在提交的应征商务文件中提供相关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开户名称及账号等相关内容)。
8.1.2.2 设计方案征集结果下发后,主办单位将与未中选应征人签订未中选补偿金支付协议。各应征人持支付协议及正式发票,到主办单位办理补偿金的支付手续。
8.1.2.3 主办单位不承担由于设计方案征集的未中选补偿金所产生的任何税项。
8.1.2.4 在确定中选方案设计人之前,主办单位如要求各应征人进一步修改、完善其设计方案,则不再支付未中选补偿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2 本项目的后续工作
主办单位将综合考量选取一个方案作为本项目的中选设计方案,该方案的设计单位将对其建筑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深化方案设计并获得相应费用,其费用由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进行支付。
本项目方案设计费最终依据市发改委批复的项目概算中确定的方案阶段设计费进行支付。
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的选择将由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确定。
8.3 应征建筑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8.3.1 本次征集活动中接收的所有应征成果均不退回。
8.3.2 应征人对应征成果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建设项目的实施中可以使用中选的应征建筑设计方案。同时还可对所有应征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作品。
8.3.3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应征人均不得将应征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8.4 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8.5 本次设计征集活动中征集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征集文件以及与征集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
8.6 应征文件以及应征设计机构与主办单位之间与征集活动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应征设计机构随应征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必须附以中文译本。
8.7 与本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相关的会议及各项活动中口头交流的语言为中文。
8.8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http://www.bkpmzb.com/bidding/display.php?oid=257&pid=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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