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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

住建部: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
编辑:崔婧 | 2021.09.08 12:06

2021年9月8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苏蕴山围绕主题,介绍相关内容,并答记者问。

 

会上针对如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出了多项措施,其中包括:

 

1. 加强监督,问责到位。建立日常的巡查管理制度。把巡查工作纳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期评估系统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情况。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造成损失的,最严重的会摘牌。

 

2. 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3. 发挥遗产的综合价值。整合散落的历史文化资源,构建融入生产生活的展示线路、廊道和网络,让群众在“日用而不觉”中感受文化的魅力。利用好老房子、老地段,发展文化展示、特色商业,让老百姓从中受益。

 

4. 应保尽保,不要随意拆除破坏。不仅要对纳入保护清单的保护对象实施严格管理,不能拆除破坏,同时对那些具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古民居,也不能随意拆除。此外,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老树、老地名,这些也都承载着深厚的城市文化的记忆,也不能随意破坏、更改。

 

5. 调整工作思路,由以往“拆改留”的逻辑转变为“留改拆”。把具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先留下来、保下来,然后再进行更新改造。

 

 

参考资料:

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44687/46752/wz46754/Document/1711999/17119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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