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文章:《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调整后成绩认定衔接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表明,将对原有的《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02年版)》进行修订,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将由原来的9门调整为6门。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告,2021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定于5月15日、16日、22日、23日。新的考试大纲将于颁布的第二年起开始实施。今年的考试科目总数将不受新大纲的影响。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调整后成绩认定衔接办法 (征求意见稿)》对于新旧大纲考试科目的调整、成绩认定、组织实施与成绩合格期限均有阐释。原文如下: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调整后
成绩认定衔接办法 (征求意见稿)[1]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已编制完成,拟将公布。新大纲考试科目设置为6门,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02年版)》(以下简称旧大纲)的9门考试科目减少3门。为做好新旧大纲考试平稳过渡,现对已通过旧大纲部分科目考试考生的成绩,提出以下认定衔接办法。
一、新旧大纲考试科目的对应关系
旧大纲中的《建筑设计》(知识题)、《建筑材料与构造》(知识题)、《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知识题)、《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保持不变;旧大纲中的《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场地设计》(作图题)2个科目整合为新大纲的《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科目;旧大纲中的《建筑结构》(知识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知识题)、《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3个科目整合为新大纲的《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知识题)科目。
二、新旧大纲考试科目成绩认定
1、旧大纲中《建筑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4个科目成绩合格的,认定为新大纲该4个科目成绩合格。
2、旧大纲中《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2个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认定为新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科目成绩合格。旧大纲中《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3个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认定为新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科目成绩合格。
三、新旧大纲考试科目的组织实施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颁布后,第一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仍执行旧大纲,考试科目为9门。第二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执行新大纲,考试科目为6门。旧大纲中《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在第二年进行收尾考试,上述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绩未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的按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为新大纲对应科目成绩合格,或考生直接参加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第三年起不再进行旧大纲上述5个科目的考试。
四、新大纲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有效期和起算时间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9个科目调整为6个科目后,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8年不变。凡本办法第二条认定的新大纲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统一自新大纲考试实施年度起计算8年成绩合格有效期。
注释:
[1] 引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
http://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Form.aspx?RowGuid=65ce0d77-a65a-48b8-baa6-61d80435e94a
参考资料:
[1]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encairenshi/zcwj/202101/t20210126_408369.html
[2] http://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Form.aspx?RowGuid=65ce0d77-a65a-48b8-baa6-61d80435e9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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