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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方案设计竞赛

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方案设计竞赛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 15:0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预选结果已公布,点击查看

 

 

竞赛背景

汇顶科技(SH:603160)是一家基于芯片设计和软件开发的整体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主要面向智能终端、物联网及汽车电子领域提供领先的半导体软硬件解决方案。产品和解决方案已经广泛应用于华为、OPPO、vivo、小米、一加、Google、Amazon、Samsung、Nokia、Dell、HP、LG、ASUS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服务全球数亿人群,是安卓阵营应用最广的生物识别解决方案提供商。

 

承载在人机交互和生物识别领域的深厚积淀与技术成果,汇顶科技将立足全球半导体产业革新,坚定加大研发投入,全力打造智能终端、汽车电子和物联网三大业务布局,持续引领IC设计行业创新,努力成长为全球领先的综合型IC设计公司和世界一流的创新科技公司,为全球客户和消费者带来新的惊喜,为股东、产业和社会创造长期价值,为员工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竞赛内容

1.1 项目名称

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

 

 

1.2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

建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与中康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193.57平方米,总规定建筑面积为57550平方米,办公53930平方米(其中15000平方米免地价,产权归福田区人民政府,建成后以成本价移交福田区人民政府),商业2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2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含站务用房)15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建安成本

约6亿元

建设周期

3年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与中康路交汇处B405-0264地块,项目用地面积7193.57m2平方米。地块为拍卖用地,地块平整。东至梅康路;西侧为4号线上梅林站;南为卓悦汇商业;北侧为八一路;项目地理位置优越。总规定建筑面积为57550平方米,办公53930平方米(其中15000平方米免地价,产权归福田区人民政府,建成后以成本价移交福田区人民政府),商业2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2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含站务用房)15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基地现状环境图
用地红线图

 

1.3 招标目的

为了引进竞争机制,集思广益地择优选用设计成果,确定更好的设计方案。

 

1.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确定本项目建筑方案,中标设计单位将负责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工作,包括优化城市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单体建筑初步设计及其他相关设计配合。

招标规则

本次招标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报名及资格预审阶段;第二阶段为设计竞标及定标阶段。

 

2.1 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

    2.1.1 招标方式及报名条件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境内外具相关设计经验的独立注册的设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报名阶段不设资质限制。

        2)本次招标允许设计机构组成设计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3)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4)参与本次招标的设计人员应为该设计机构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须由主持过多个同类型项目的人员担任,且必须直接参与招标全过程,且须按评审要求汇报招标方案。为了保证项目设计人员对中国地区背景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项目设计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的人士。

        5)报名的设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材料。

 

    2.1.2 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评委会成员由政府规划主管部门邀请专家5人及业主代表2人组成资格预审评委会。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报名单位的公司资格、业绩、拟投入项目的团队及城市设计分析研究(见设计任务书7.2.1,含与卓越城、4号线A出口、卓悦汇的连接方式,简案成果展示不超过5页A3纸)等资料进行评审,评选出5家入围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投标单位进入设计竞标阶段,同时选出2家备选投标人。如入围的投标人退出,则由备选投标人依序替补。 

 

   2.1.3 5家入围投标人应按时提交《投标确认函》(见附件)。

 

   2.1.4 若递交《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投标,招标人有权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任何工程的招标。

 

2.2 第二阶段—设计竞标及定标阶段

    2.2.1 5家入围设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要求提交成果文件,并由主办方组织参赛单位现场汇报,每家单位只允许提交一份设计成果。设计单位提交的所有有效成果文件(规定数量的展板、文本图册、沙盘模型及多媒体演示文件,若有)均须展示。

 

    2.2.2 方案评审委员会根据设计成果文件以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各家单位名次。同时对投标方案提出优化意见。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委会讨论并由评委会主席裁决。

 

    2.2.3 原则上获得第一名的单位为中标单位,主办方与优胜方案设计团队将进行商务谈判以确定后续设计工作的实施方式。

 

    2.2.4 招标人若选择在入围前三名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应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

        1)招标人必须在充分了解完整的评标报告(入围方案必须排序)基础上做出定标决定,招标人对评标报告有疑问或不同意见时,应向评委会主席或部分评委代表及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并通知入围设计机构进行汇报答疑。

        2)招标人确定的中标方案不是评委会推荐的第一名时,应将定标决定和理由在招标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应报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排名在中标方案之前的其他入围方案按奖金或补偿金的1-3倍给予补偿。(补偿方案见6.1)

 

    2.2.5 其他入围设计单位在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后,可获得相应的设计补偿费。

招标日程安排

时间

事项

第一阶段

报名及资格预审阶段

2019.11.7

发布正式公告及接受报名

2019.11.19(15:00之前)

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截止

2019.11.22

资格预审会

2019.11.23

公布资格预审结果

第二阶段

设计竞标阶段及定标阶段

 

2019.11.26(18:00之前)

入围投标人确认参加函件提交截止

2019.11.27

公布竞赛单位名单

2019.11.28—2019.12.5

答疑周期(通过邮件形式)

2020.1.7(15:00前)

投标单位将三维仿真模型电子文件发送到(提交地址届时通知)

2020.1.7(15:00之前)

投标单位递交成果文件(提交地址届时通知)

2020.1.10(暂定)

方案评审会

2020.1.11(暂定)

公布前三名

2020.1.16(暂定)

发送中标通知书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单位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如有变动,将提前3天通知。

成果要求

4.1 设计单位预审文件

    4.1.1 报名表(详见附件五);

 

    4.1.2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

 

    4.1.3 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4.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六)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1.5 本项目主创设计师及设计团队情况表(详见附件七)附主创设计师及设计团队人员简介、个人职业资质证明文件;

 

    4.1.6 投标单位或主创设计师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详见附件八,不超过5个),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优胜奖或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盖章签字页复印件;

        2)设计作品的相关照片(完工项目)或效果图(在建项目);

        3)设计作品的委托方的有效办公电话及联系人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如果主创人员在5年内变更设计单位,而其相关业绩在原设计单位完成的,需注明且说明在原设计团队中参与的工作内容,并提供联系人。

 

    4.1.7 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分别提供上述资料(业绩有一方提供即可)、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九);

 

    4.1.8 其他报名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4.1.9 以上的内容装订成册,并列目录。文本A4尺寸,加盖公章,提交7份;同时把以上所有的资格预审电子文档资料(pdf格式)发送到组织方邮箱(competition@ehow.net.cn)。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为遵循环保原则,所提交的纸质文件为双面打印,简装。

 

 

4.2 方案竞标文件

    4.2.1 按照建筑设计任务书中成果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数量提交方案竞标文件。

    4.2.2 在提交纸质的设计成果文件的同时把以上所有设计成果资料发送到组织方邮箱。

 

 

4.3 文件的递交

方案竞标文件需按成果要求在截止时间递交到组织方处,各阶段提交截止时间以竞赛文件要求为准,如在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相关文件,将拒绝并退回给投标申请人。

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64层。

方式:可邮递送达 (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 投标单位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4.4 成果文件的有效性

    4.4.1 投标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深圳市的有关城市规划与设计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设计任务书成果要求。

 

    4.4.2 所有成果文件如若被 2/3 以上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提交成果文件截止日后,擅自更改设计内容的;

        2)成果文件逾期送达的;

        3)未按《竞赛文件》要求填写或完成,内容不全的;未响应招标任务书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4)成果文件非原创、已经发表过或经 2/3 以上评委认为与其他同类作品雷同的。

        5)未按要求签署和递交《参赛确认函》的

 

    4.4.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全部招标,废止项目服务活动:

        1)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或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

        2) 招标任务因故取消的;

        3) 出现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评审方式

5.1 资格预审

    5.1.1 资格预审评委会组成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委会,资格预审评委会成员由政府规划主管部门邀请专家5人及业主代表2人组成资格预审评委会。

 

    5.1.2 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办法

    资格预审评委会将针对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5.2 方案评审

    5.2.1 方案评审委员会组成

    方案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5名专家(专业为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及2名主办方代表组成。方案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主席主持评审工作。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具体评审细则由方案评审委员会确定。

 

    5.2.2方案评审原则

    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任务书要求;

    方案的创新性、原创性;

    绿色建筑、节能、经济的材料及技术的应用;

    设计单位的组织实施能力(通过方案本身判断);

 

    5.2.3方案评审结果

        1)根据评审最终结果,原则上获得第一名的设计单位即为中标单位;

        2)方案评审结果将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备案,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第一名发送方案中标通知书。

        3)如方案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单位提交的成果文件未达到对招标设计方案品质的要求,方案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本次招标工作或其他要求,招标人将依据方案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后续工作。

设计补偿费及设计费

6.1 设计补偿费

    6.1.1 原则上获得第一名的设计单位即为中标单位,经与主办方商务谈判后达成共识,可获得设计合同。若第一名主动放弃中标,补偿费为20万元。

 

    6.1.2 第一名未取得设计合同,主办方给与第一名,第二名设计补偿费的两倍即30万元予以补偿;若第二名仍未取得合同,补偿费以此类推。

 

    6.1.3 若入围单位最终中标,未中标单位按照排名顺序,第二名获得设计补偿费15万元人民币,第三名10万元人民币,第四名8万元人民币,第五名5万元人民币。若未入围但自愿参加后续方案投标设计的单位中标,则入围单位按照排名顺序,第一名获得设计补偿费15万元人民币,第二名10万元人民币,第三名8万元人民币,第四、五名各5万元人民币。

 

    6.1.4 设计补偿费为税前费用,投标单位应提供符合主办单位要求的中国境内完税发票。设计补偿费在最终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开始办理支付手续。如境外设计公司需要支付外汇,则由第三方代理公司代为支付款项,产生的代理中介费由设计单位承担。

 

    6.1.5 投标单位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6.1.6 未入围单位如有意愿继续参加后续方案投标的,可继续参与,但需无条件接受下述条件:①若最终仍未中标,业主方无需支付上述设计补偿费且有权对该单位处理该投标方案;②若最终中标,则该单位需替业主方提供上述设计补偿费15万至未中标单位。

 

 

6.2 设计费

投标单位依据设计方案报价,总价不超过575.5万元人民币。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城市设计、用地红线图内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建筑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现场施工配合(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并包括地下商业、办公配套设施、车库和设备用房等),不包括:设备、结构、灯光、幕墙、园林景观、室内装修、环保等专项设计。招标单位将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与中标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并以最终实际谈判价格签订设计合同。招标单位支付的费用均含税,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如为境外公司且无法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则相应税点由合同总价内扣除。

其他说明

争议及保密

7.1 争议

本招标相关文件、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仲裁机构为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2 保密

参加本次招标工作的专家评委、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整个招标工作的过程、内容、组织及投标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招标工作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如未得到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投标设计方案。

在成果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成果文件的评定。

 

 

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语言

本文件使用中文简体;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招标有关的往来电函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必须附以中文译本。

 

8.2 计量单位

除工程设计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成果文件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即公制计量单位,如毫米、米、千米(公里)、平方米、公顷、平方公里等。

 

 

知识产权和解释权

9.1 知识产权

    9.1.1 投标人应保证准备或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其投标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需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投标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9.1.2 所有投标文件在评标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对领取设计补偿费的入围投标单位的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文件享有免费使用权。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就该设计方案进行部分使用、修改和采纳,招标人有权使用入围方案中的合理要素。

 

    9.1.3 招标人有权免费使用、出版和展览所有招标成果文件,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招标成果文件,参赛设计单位对其提交的招标成果文件享有署名权。

 

 

9.2 解释权

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相关内容以招标文件补遗(方案竞标阶段)为准。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设计单位均视为承认本竞赛文件所有内容。

招标文件及其他下载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5CBchDY

联系方式

主办方: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方: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工、谢工

联系电话:0755-82912388-6073、0755-82912388-6330

邮箱:zyhd@excegroup.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64层


本文为招标竞赛主办方授权发布。欢迎转发,禁止以有方编辑版本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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