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市委党校学员综合楼项目设计招标
二、招标人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赣州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将与招标人、代建单位签订三方合同)。
三、项目概况
市委党校学员综合楼项目位于中共市委党校校园内(赣州市章贡区霞峰村新屋组16号),建筑控制线范围面积约21.1亩,项目总面积约2.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学员宿舍、教学场所、食堂、地下室等。本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建安工程费约1.55亿元,设计费暂定为360万元。(含各阶段设计费用、设计文件打印费用、晒图费用、方案指标套图费用、各阶段评审费用及会务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用、现场踏勘费用、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市委党校学员综合楼项目设计招标。以方案设计投标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整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节能审批、绿色建筑工程咨询和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担任,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可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的信息均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件;或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也可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办理网址:http://zjy.jxjst.gov.cn:8040/c/jxca/login),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在住建云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投标人提供上述两个网址中任意一个网址可查询结果均视为符合)。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8、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2月9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10日9:30。
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当日告示牌)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
2、本项目 技术标副本 采用 暗标方式 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总得分1-3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单位,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使用。
2、方案设计评审采用暗标的形式进行评审,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进行综合评定和推荐排序,中标人的投标补偿费含在设计费中,不另行支付,综合总得分第二、第三名的投标人给予补偿费4万元,综合总得分第四、第五的投标人补偿费均为3万元(若综合得分第四出现两家分数相同时,则综合排序第五的投标人不进行补偿;若综合得分第四出现两家以上分数相同的情况,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两家投标人进行补偿,综合得分第四仅一家,若综合得分第五出现两家及以上时,则亦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哪家投标人进行补偿),投标人的补偿费包含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除上述约定外的其余投标方案不设补偿费。
4、投标人所获补偿费、中标人的设计费均含税金。
5、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支付。
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3、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住建局扫黑办举报电话 :8202606 ,举 报 邮 箱 :jsjshceb@163.com。市招标办举报电话:8390959,举报邮箱:gzzbtb@163.com
版权归属及法律适用
1、本次招标活动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作品版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使用,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公开展示投标成果,并可通过传播媒介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使用投标成果,所有提交的成果均不予退还。
2、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仅用于本次招标活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任何人员或机构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招标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向招标人作出承诺的行为,由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共同确认投标方案无效或违反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方案补偿,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应由投标人赔偿。
5、投标人应负责保证招标人不承担因采用投标方案而在知识产权方面所引起的第三方索赔,如投标成果涉及侵权问题,相关法律责任由相应的投标人承担。
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60000/0101/202001/02/0036a4dc7e83443445178357bf53a3a81121.shtml
招标人: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法定代表人: 张孝忠
联系人: 杜苗鸿
联系电话:0797-816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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